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十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公告
2026-07-01 · 新宝策略

登录新浪财经APP 搜索【信披】查看更多考评等级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 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7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 美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5日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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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 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7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 美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十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通知于2026年6月25日以通讯形式发出,会议于2026年6月30日以通讯形式召开。本次会议应参加表决董事9人,包括3名独立董事,实际参加表决董事9人。会议由董事长姚锦龙先生主持,公司高管人员列席了本次会议。会议的召开和表决程序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与会董事审议,一致通过如下议案。
1、审议并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
中信建投 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8)。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2、审议并通过《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
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对该事项发表了专项核查意见。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59)。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3、审议并通过《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
具体内容详见公司同日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公告》(公告编号:2026-060)。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需提交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以特别决议方式审议。
4、审议并通过《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
公司决定于2026年7月16日(星期四)15:00在山西省太原市清徐县清泉西湖公司办公大楼会议室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具体内容详见同日公司在巨潮资讯网披露的《关于召开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的通知》(公告编号:2026-061)。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1、经与会董事签字并加盖董事会印章的十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决议。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8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十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具体内容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4号)核准,公司按面值向社会公开发行35,900,000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59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33,362,264.1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6,637,735.85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4月26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2〕京会兴验字第02000005号)。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二、本次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
(一)前次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基本情况
2022年5月16日,公司召开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30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期限自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二)部分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的具体情况
2023年6月20日,公司召开九届五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董事会授权公司使用最高不超过50,000万元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用于购买期限最长不超过一年(含1年)的现金收益产品,期限自九届五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八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之日起不超过12个月,在上述额度及有效期内,资金可以滚动使用。
根据九届三十四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十七次监事会会议决议,公司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期限为2022年5月16日至2023年5月15日。因此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开展现金管理的时间区间在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6月19日,在此期间相关募集资金始终留存在理财账户进行计息,不存在挪用情形。
上述现金管理产品均为保本型产品,是公司在保证不影响募投项目实施、确保募集资金安全的前提下,为提高闲置募集资金使用效率而实施的行为,未对公司的募集资金使用计划和生产经营造成不利影响,也不存在改变募集资金用途或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形。
(三)本次补充确认使用暂时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十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议案》,对在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6月19日期间使用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的事项进行了补充确认。
针对本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事项,公司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具体情况进行了详细梳理和排查,对存在的问题进行了认真分析,后续将对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额度和有效期进行专项控制,确保募集资金的使用合法、合规;同时,已将相关情况及时向公司董事及相关部门人员进行了通报、传达,并组织相关部门就募集资金现金管理的法律法规进行专项培训,以进一步提升募集资金使用的合规意识,避免在后续过程中出现类似情况。
三、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情况
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合理利用闲置募集资金,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计划正常实施的前提下,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有利于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降低公司财务费用,增加公司收益。
对在2023年5月16日至2023年6月19日期间使用不超过50,000万元闲置募集资金开展现金管理。
为控制风险,公司使用暂时闲置的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品种包括但不限于七天通知存款、定期存款、结构性存款等产品,不涉及证券投资、衍生品交易等高风险投资产品,投资产品的期限不得超过十二个月,且必须符合以下条件:
②流动性好,不得影响募集资金投资计划正常进行。
上述投资产品不得用于质押,产品专用结算账户不得存放非募集资金或用作其他用途,开立或注销产品专用结算账户的,公司将及时公告。
在额度范围和有效期内,董事会授权公司管理层行使该项投资决策权并签署相关合同文件,包括但不限于:选择合格的理财产品发行主体、明确理财金额、期间、选择理财产品品种、签署合同及协议等。
(1)尽管上述拟投资的现金管理品种属于低风险投资品种,但金融市场受宏观经济的影响较大,不排除该投资受到市场波动的影响。
(1)严格筛选投资对象,选择信誉好、规模大、有能力保障资金安全、经营效益好、资金运作能力强的公司所发行的产品。
(2)公司将实时分析和跟踪产品的净值变动情况,如评估发现存在可能影响公司资金安全的风险因素,将及时采取相应措施,控制投资风险。
(3)独立董事、董事会审计委员会有权对资金使用情况进行监督与检查,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机构进行审计。
(4)公司将根据深圳证券交易所的有关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在保证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建设正常实施的前提下,公司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不影响募投项目的有效实施,有利于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经营效益,为公司和股东获取较好的投资回报,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形。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存在前次暂时闲置募集资金现金管理超出董事会决议有效期的情形,在此期间相关募集资金始终留存在理财账户进行计息,不存在挪用情形,未对募投项目正常开展及募集资金使用造成不利影响,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用途的情形,也不存在损害上市公司和股东利益的情况。
公司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已经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符合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使用用途的情况,也不存在影响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正常进行和损害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保荐机构对公司本次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事项无异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补充确认使用部分闲置募集资金进行现金管理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6-059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十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鉴于公司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公司决定对上述项目进行结项。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关于核准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公开发行可转换公司债券的批复》(证监许可〔2022〕374号)核准,公司按面值向社会公开发行35,900,000张可转债,每张面值为人民币100元,公司本次发行的募集资金总额为3,590,000,000.00元,扣除与本次发行有关费用33,362,264.15元(不含税),实际募集资金净额为人民币3,556,637,735.85元,已由保荐机构(主承销商)于2022年4月26日汇入公司指定的募集资金专项存储账户,经北京兴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验,并出具了《验资报告》(〔2022〕京会兴验字第02000005号)。
公司已将募集资金存放于为本次发行开立的募集资金专项账户,并由公司分别与保荐机构、存放募集资金的商业银行签订了《募集资金三方监管协议》,对募集资金的存放和使用进行专户管理。
截至2022年8月31日,公司原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具体实施情况如下:
公司于2022年9月15日召开九届四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一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9月27日召开九届四十三次董事会会议和九届二十三次监事会会议,于2022年10月10日召开了公司2022年第六次临时股东大会,于2022年10月14日召开了“美锦转债”2022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变更部分募集资金用途的议案》和《关于调整部分募投项目内部投资结构的议案》,拟将公司发行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部分募集资金变更为投资“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和“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变更后的募投项目内容具体如下:
公司于2024年1月18日召开十届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十届四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将“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3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公司于2024年7月15日召开十届二十一次董事会会议和十届七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重新论证并延期的议案》,将“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的时间由2024年6月延期至2025年6月;公司于2024年12月30日召开十届二十八次董事会会议和十届十一次监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4年12月延期至2025年12月;于2025年6月27日召开十届三十九次董事会和十届十五次监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6月延期至2026年6月;于2025年11月7日召开十届四十六次董事会,于2025年11月25日召开2025年第四次临时股东会和“美锦转债”2025年第一次债券持有人会议,审议通过“《关于终止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并将剩余募集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终止“氢燃料电池动力系统及氢燃料商用车零部件生产项目(一期一阶段)”并将剩余募集资金用于永久补充流动资金;于2025年12月10日召开十届四十七次董事会审议通过《关于部分可转债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延期的议案》,将“滦州美锦新能源有限公司14,000Nm3/h焦炉煤气制氢项目”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时间由2025年12月延期至2026年12月。
截至2026年6月24日,公司募集资金专户存储情况如下:
注:募集资金账户余额包含产生的累计利息收入。
截至2026年6月24日,公司募投项目“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已达到预定可使用状态,募集资金使用及节余情况如下:
注:上表节余募集资金金额包含利息收入净额(扣除手续费)。
上述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不存在节余,投资金额超出拟投入募集资金金额的部分由公司自筹资金解决。
募投项目待支付款项将继续存放于募投项目募集资金专户用于后续该项目尾款支付,直至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届时公司将注销募集资金专户,公司与保荐机构、开户银行签署的监管协议随之终止。
公司十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议案》,同意公司将募投项目“美锦氢能总部基地一期”结项,待所有待支付项目尾款支付完毕后注销募集资金专户。
经核查,保荐机构认为:公司本次将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事项已经上市公司董事会审议通过,履行了必要的决策程序,符合《证券发行上市保荐业务管理办法》《上市公司募集资金监管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自律监管指引第1号一一主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等相关规定的要求。上述事项符合公司实际情况,符合公司经营发展需要,不存在变相改变募集资金投向和损害公司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综上,保荐人对公司本次部分募集资金投资项目结项的事项无异议。
2、中信建投证券股份有限公司关于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部分募投项目结项的核查意见。
证券代码:000723 证券简称:美锦能源 公告编号:2026-060
债券代码:127061 债券简称:美锦转债
本公司及董事会全体成员保证信息披露的内容真实、准确、完整,没有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
1、截至2026年6月30日,山西美锦能源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股票已触发“美锦转债”转股价格向下修正条款。
2、经公司十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公司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
3、本次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事项尚需提交公司2026年第二次临时股东会审议。
公司于2026年6月30日召开十届五十二次董事会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董事会提议向下修正“美锦转债”转股价格的议案》,本议案尚需提交公司股东会审议,现将相关事项公告如下: